中小学食堂公示栏小科普:除许可证外,哪两个岗位必须公示照片信息? 团餐实拍图1

中小学食堂公示栏小科普:除许可证外,哪两个岗位必须公示照片信息?

匿名用户 2026-08-31 17次浏览 0个评论
中小学食堂的对外公示栏,是面向师生、家长展示食品安全管理透明度的核心窗口,很多食堂只按要求悬挂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却漏掉了两个法定必须公示的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很容易在市场监管部门的秋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被判定为合规隐患,要求限期整改。
按照2026年秋季全国多地校园食品安全专项工作提示的明确要求,中小学食堂公示栏除食品经营许可证外,‌必须同步公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这两个岗位的人员照片与完整信息‌,这也是当前校园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落地的硬性公示要求,属于监管检查的必查项。
这两个岗位的公示内容不能只放一张照片,需要明确标注完整的合规信息:

食品安全总监:公示内容需包含本人免冠证件照、姓名、职务(一般由负责食品安全的副校长直接兼任)、岗位职责清单、联系电话,让师生和家长能清晰知晓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直接责任人,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可以直接对接反馈。

食品安全员:公示内容需包含本人免冠证件照、姓名、岗位资质证明编号、日常管控职责范围,明确标注其每日开展食材查验、晨检、加工环节巡检的工作权责,让全食堂的日常食品安全管控动作处于公开监督之下。

不少中小学食堂在实际操作中容易踩入公示误区:比如只写岗位名称不公示具体人员信息、只放名字不放照片导致师生无法对应岗位人员、岗位职责写得过于笼统模糊,这些都不符合最新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做好这两个岗位的信息公示,本质上是把校园食品安全的管理责任直接晒在阳光下,既方便师生、家长参与日常监督,也能倒逼两个岗位的管理人员切实扛起日常巡检责任,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制度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从人员管理层面筑牢校园食堂的食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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