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验收,索证索票和检测报告缺失怎么办?一文说清合规处理与后果
食堂食材入库验收时,供货商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肉类检疫证明或检测报告缺失,是日常管理中常见却容易被忽视的问题。不少食堂管理者觉得“货到了先用着,票证后补”,但实际上,索证索票是法定义务,缺失就是违规。下面从合规处理方法和法律后果两个维度,说清楚遇到这类问题该怎么办。
从食品生产者采购的,需查验并留存盖有供货者公章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文件;从商场、超市等销售者采购的,还需确认其食品经营许可资质有效;采购肉类的,须查验肉类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大米的,还需查验包含镉、黄曲霉毒素等指标的检测合格报告。
简单说,每批食材入库时,供货商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购货凭证三者缺一不可,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入库。
第二步:立即联系供应商补证。对缺失票证的批次食材,立即联系供应商补开票据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确实无法补开的,应作出书面说明,并追究验收人员的责任。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补录台账时必须核对原始票据真实性,验证供货商资质有效性及票据信息与实际采购货品的一致性。
第三步:建立补录台账并留痕。建立“食材采购票证台账”,要求每批次食材入库时必须附带供应商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及检疫报告。补录操作本身也要留痕确认,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
第四步:分类建立进货查验登记台账,妥善保存各种台账以便溯源备查,不得随意涂改。
具体到食用农产品,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未查验或留存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复印件、购货凭证或合格证明文件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宁夏某养老服务公司食堂因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出厂检验合格证明,被责令改正后复查仍未整改,最终被处以罚款5000元。山东淄博某餐饮管理公司因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在责令限期改正后仍未整改到位,被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人员追责方面,学校未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可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违反规定的,从重处理。学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人员怠于履行职责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可给予警告、记过直至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一)索证索票到底要查验什么?
根据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采购大宗食材时应当分情形查验不同文件:从食品生产者采购的,需查验并留存盖有供货者公章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文件;从商场、超市等销售者采购的,还需确认其食品经营许可资质有效;采购肉类的,须查验肉类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大米的,还需查验包含镉、黄曲霉毒素等指标的检测合格报告。
简单说,每批食材入库时,供货商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购货凭证三者缺一不可,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入库。
(二)发现缺失,现场怎么处理?
第一步:暂停验收入库。在进货查验环节,发现食材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及可疑迹象的,学校应拒绝收货,拒收原因、查验情况及处置措施应如实记录在进货查验记录中。索证索票材料不齐全,就属于“可疑迹象”,不能先入库再补手续。第二步:立即联系供应商补证。对缺失票证的批次食材,立即联系供应商补开票据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确实无法补开的,应作出书面说明,并追究验收人员的责任。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补录台账时必须核对原始票据真实性,验证供货商资质有效性及票据信息与实际采购货品的一致性。
第三步:建立补录台账并留痕。建立“食材采购票证台账”,要求每批次食材入库时必须附带供应商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及检疫报告。补录操作本身也要留痕确认,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
第四步:分类建立进货查验登记台账,妥善保存各种台账以便溯源备查,不得随意涂改。
(三)缺失的后果有多严重?
行政处罚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具体到食用农产品,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未查验或留存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复印件、购货凭证或合格证明文件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宁夏某养老服务公司食堂因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出厂检验合格证明,被责令改正后复查仍未整改,最终被处以罚款5000元。山东淄博某餐饮管理公司因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在责令限期改正后仍未整改到位,被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人员追责方面,学校未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可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违反规定的,从重处理。学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人员怠于履行职责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可给予警告、记过直至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日常怎么防住这个漏洞?
一是严格执行“双人或多人联检”查验制度,做到验收人员互相监督。二是推动电子化票证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大宗食材采购数字化平台,统一食材采购、供应、验收流程,减少人为遗漏。三是将索证索票执行情况纳入食堂日常自查和定期考核,对反复出现票证缺失的供应商启动退出机制。0 个评论